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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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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9

关于对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通知》(文明办〔2020〕15号),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拟推荐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至9月14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8650910、88650928

传    真:010-68018793

电子邮箱:rssdwjszdc@samr.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附件: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拟推荐单位名单

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拟推荐单位名单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

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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