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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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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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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

4.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5.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7.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8.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联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最严”根本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防疫情、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1.顾大局、担使命,坚决做好保质量保供应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召开3次会议,开展(参与)4次督导检查,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相关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省市场监管局重大工作,并作为省药监局主要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二是抓好全流程监管。配合国家局在川开展督导检查,协助省疾控中心推进问题整改。指导督促成都生研所扩能改造,严格开展驻厂检查和体系检查,有力保障该所分包装生产的疫苗质量安全。对全省209个疾控机构、4205个接种点分别开展985家次和11601家次监督检查。三是提升批签发效能。组建57人专业团队,稳步提升批签发能力。积极为省内研发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配合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 
    2.强监管、防风险,扎实筑牢安全底线。一是抓实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月检查、季抽检”常态化监管,完成检查15家次,消除风险隐患 28个;开展3轮14批次抽样检验,受检产品全部合格。加强医用口罩、防护服等产品质量监管,检查生产企业 58 家次,消除风险隐患 122 个。二是强化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以血液制品、集采中选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为重点,统筹推进年度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各项工作。省本级检查各类企业1024家次。三是严控安全风险。省政府印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季度风险会商制度,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全面核查处置相关线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除隐患、防风险、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

3.优服务、添措施,着力助推产业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办结各类审批事项6182件,新核发许可证526家,开展秒批834件。全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达到152个品种、284个品规,9个医疗器械产品按照注册人制度办理完成申请事项,化妆品审批时限缩短50%。二是积极支持重点园区发展。向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等3个重点园区派驻工作站,与资阳“中国牙谷”和成都东部新区签署合作备忘录。三是精心服务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研审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注册、审评、检验“三人一组”全程精准服务模式,加速推进第一期重点项目,及时启动第二期项目遴选。第一期36个重点项目中,9个药品品种进入临床试验阶段,10个第二类、9个第三类医疗器械取得产品注册证。四是不断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完成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备案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制订发布197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四川省标。

4.固基础、练内功,持续强化能力提升。一是建强专业队伍。报请省政府印发加快全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完成“十四五”四川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省药品(疫苗)技术检查中心。持续推行全员“学两查、考两证”制度,探索建立川渝药监执法人才共育共用机制。全年组织业务培训9期、580人次。二是建强检验机构。突出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省药检院成为国家局确定的首批5个批签发单位之一。三是建强重点实验室。推动所属技术检查、审查评价、检验检测等机构加强专业技术课题研究,指导省内相关单位申报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全省新增5个国家局重点实验室,总数量达到7个。遴选、培育第一批3个省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四是建强信息能力。以信息化引领监管现代化,建设优化数据中心、检查执法系统、药品(疫苗)追溯系统和包含70个事项的许可(备案)系统,配备执法办案终端,探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持续推动高效监管、规范执法。

二、机构设置

省药监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省药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4.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5.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7.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2141.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48.67万元,增长38.73%。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药检院新增中央预算内基建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方向(基建项目)、批签发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疫苗批签发)等一次性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716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58.71万元,占79.52%;事业收入496.51万元,占0.87%;经营收入10875.24万元,占19.02%;其他收入339.36万元,占0.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511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3.44万元,占25.35%;项目支出32766.80万元,占59.45%;经营支出8377.79万元,占15.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458.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68.25万元,增长47.16%。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药检院新增中央预算内基建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方向(基建项目)、批签发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疫苗批签发)等一次性项目资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81.76万元,增长47.23%。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药检院新增中央预算内基建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方向(基建项目)、批签发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疫苗批签发)等一次性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73.43万元,占82.87%;教育(类)支出3564.00万元,占7.84%;科学技术(类)支出986.73万元,占2.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5.93万元,占4.17%;卫生健康(类)支出453.24万元,占1.01%;住房保障(类)支出880.38万元,占1.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458.71,完成预算83.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43.72万元,完成预算9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财政要求,压减部分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53.64万元,完成预算8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546.59万元,完成预算9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4.80万元,完成预算5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信息化工作暂缓开展。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127.21万元,完成预算83.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开展。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42.95万元,完成预算9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71万元,完成预算76.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开展。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3147.13万元,完成预算53.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支付货款首付款部分,剩余资金结转到2022年支付尾款。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10.38万元,完成预算9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7441.30万元,完成预算7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1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496.55万元,完成预算9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 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25万元,完成预算93.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未开展。

1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91.48万元,完成预算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15.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4.37万元,完成预算4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0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4.57万元,完成预算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9.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预算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24.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50.46万元,完成预算9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零星结余指标财政收回注销。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2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62.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27.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3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68万元,完成预算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维支出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5.80万元,占9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8万元,占4.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人员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5.80万元,完成预算91.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38.95万元,下降13.21%。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维支出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1.1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6辆、金额151.12万元,主要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1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6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执法检查,到市(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8万元,完成预算5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4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8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局及外省、区(市)局(院、所)等来川调研检查指导、药品GMP与GSP飞行检查、药品一致性评价、省际工作交流学习、学校招生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6万元,比2020年增加183.77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一个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7.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样、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招生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药品抽验、行政许可检查等3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服务中心、医务室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反映用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反映用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 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 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2.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2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医药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本年由于机构改革,撤销1个事业单位四川省养麝研究所(以下简称麝所),同时将该单位原有人员并入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以下简称省食药学校),新增1个事业单位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以下简称省检查中心)。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联动。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省药监局2021年末实有人数643人,具体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633人,其中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以下简称局机关)115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31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9人,省食药学校教职工239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检院)127人,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审评中心)79人,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以下简称省检查中心)31人。离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54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3174.3万元,项目支出收入41521.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2220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454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2万元,项目支出3239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638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规定,结合我局当年重点工作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组织和审核二级预算单位100万元以上的28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在目标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绩效目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着手,围绕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设定相应的预期完成值,无要素遗漏,基本做到细化量化。该项指标分值为5分,自评得分4分。

2.目标实现

我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拨款部门预算项目共涉及49个数量指标,其中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有31个,超过预期值30%以上的数量指标有11个,未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有7个。未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中有3个指标是工作已按计划完成,但是受客观条件影响,完成数量值不能达成预期值。例如:中药(民族药)标准提升项目,预期完成80个藏药制剂品种的标准出版,当年工作已经完成80个藏药制剂品种的标准撰写,但由于其中有一个品种与中国药典的同方不同名,故不再重复收载,只收载出版79个藏药制剂品种的标准。该项指标分值为10分,自评得分(31+3)/49*10=6.9分。(由于涉密项目不纳入绩效考评工作,故此项评分不含相关项目指标。)

3.支出控制

2021年我局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预算数为785.72万元,两项经费对应的决算数为1090.14万元,预决算偏差度超过20%,该项指标分值为2分,自评得分0分。

4.及时处置

我局2021年总预算指标65299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地方财政10603万元(中央补助4345万元、省级专项5168万元、应急处置1090万元),下达省本级预算指标54696万元(含上年指标结转4389.33万元,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下同)。省本级实际使用预算指标拨款45458.67万元,预算执行率83.1%,2021年末剩余预算指标9237.34万元,批准结转预算指标8349.30万元,注销2021年预算指标888.04万元。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我局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该项指标分值为4分,自评得分(1-10*888.04/54696)*4=3.35分。

5.执行进度

根据我局统计的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在2021年6月、9月和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43.9%、45.8%和61.7%,该项指标分值为4分,自评得分3.18分。

6.预算完成情况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12月执行进度83.1%,该项指标分值为5分,自评得分4.15分。

7.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数(含非定额公用)为212个,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数为93个,该项指标分值为8分,自评得分93/212*8=3.5分。

8.违规记录

我局2021年没有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该项指标分值为2分,自评得分2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其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开展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上一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酌情调整申报预算,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对评价效果不好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或者细化,进一步完善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指标体系。该项指标分值为4分,自评得分4分。

2.自评公开

我局按照财政统一公开时限,于2021年8月30日在省药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央及省级资金药品监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该项指标分值为2分,自评得分2分。

3.问题整改

财政厅组织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第三方机构对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内专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我局对财政厅绩效评价报告反应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该项指标分值为2分,自评得分2分。

4.应用反馈

根据《财政厅关于印送2020年省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和做好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应用的函》(川财绩函〔2021〕1号),我局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及结果应用情况向财政部门反馈。该项指标分值为2分,自评得分2分。

(三)自评质量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自评依据充分。该项指标分值为10分,自评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各项任务,有效保障正常运转,有力推动了全省药品监管事业不断发展。根据2022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上述自评项目得分共52.88分,此外专项预算管理项目自评得分39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共计86.08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监控管理稍显滞后。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能够扎实开展预算事前评估,有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于预算挂钩,但在事中绩效监控阶段,缺少对低效无效资金的有效管理,未能及时纠偏纠错,影响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财务热、业务冷”的现象,资金使用处室(单位)对所管理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不够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同业务(项目)管理同步部署、深度融合还不够。

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精准度不高。由于预算编制时间与业务工作任务不完全同步,预算编制时次年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尚未确定或者未完全细化,导致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精准度不高,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评价及应用挂钩。

(三)改进建议

一是持续跟进预算绩效过程管理。做实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处室(单位),由分管局领导实行绩效约谈,约谈后效果仍不理想的项目,应予以预算调减。二是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压实“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加强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适度扣减预算;对绩效评价态度不端的,由分管局领导实行绩效约谈;由于工作失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财政资金使用无效低效等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责任。

附件:1.2022年中央和省级药品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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