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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
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川药监发〔20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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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戒毒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条例》《四川省禁毒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司法部关于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438号)以及“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实际,我局对原《四川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规定》(川食药监安〔2013〕23号)做出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8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未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夏静联系电话:13659367386

邮箱:232456903@qq.com传真号:028-86785685

附件:《四川省药物滥用监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川药监发〔2020〕124号(附件)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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