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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局开展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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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诉讼风险,2018年10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解读培训。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阳勇应邀作了专题讲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友带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高萍主持。

阳勇庭长以《新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学习理解与我市行政执法存在相关问题分析》为题,对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发布实施、2014和2017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亮点、历史沿革、司法解释等几方面进行了介绍。着重讲解了行政诉讼法若干具体的重要修改内容,包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资格、证据规则、立案登记、审理判决程序、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及裁判执行方面的新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分析了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我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应诉和复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司法审查角度对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高萍书记表示,此次专题培训使我局干部职工对《行政诉讼法》精神实质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对我局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希望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将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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