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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检院、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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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6 | |||
为持续加强药品标准研究协同攻关,推动藏药标准研究标准化和规范化,10月15日,由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检院、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三方共同发起的《药品标准研究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成都举行。国家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马双成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四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伟,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次仁罗布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此次合作,三方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基本原则,围绕藏药标准研究、标准培训、人才培养、检验检测技术应用指导等方面,进一步汇集优势资源,聚焦药品标准,搭建合作新平台,协作推进藏药标准基础研究,加快构建符合藏医药特点的质量标准体系,为藏药标准提升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推动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国家药典委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援疆援藏工作部署、加快完善藏药标准、不断创新药品标准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药典委带领技术支撑机构进一步提升药品标准管理能力、不断健全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务实之举,更是合作三方践行全国药监“一盘棋”,推动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作为,对更高质量开展国家药品标准研究、创新药品标准形成机制具有深远意义。 签约仪式后,与会嘉宾还到四川省药检院中药民族药检验研究所、安全评价中心实地了解四川省藏药饮片标准、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等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药典委、四川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西藏自治区食药检院、四川省药检院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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