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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六举措”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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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06 | |||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关于于开展2018 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8〕103 号)要求,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育体育局全面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依据《攀枝花市非自主经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攀枝花市自主经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2018 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逐项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集中开展培训。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贯为契机,组织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 三是全面组织排查。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精心组织“回头看”。结合国家、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高的个别学校精神组织“回头看”,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实施抽验检测。针对上半年对学校食堂餐饮具风险监测情况,集中开展餐饮具监督抽检,对抽验不合格的学校食堂,严格依法查处。 六是开展 “双随机”抽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体育局对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开展 “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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