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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局召开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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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大力督促泸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自查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9月2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科、特殊食品科全体成员,各区、县局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服务股和特殊食品股负责同志,共计近50余人参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明辉,食品安全总监贾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全市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充分认识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自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三是明确自查的程序和方案;四是强调自查工作报送要求;五是严格自查后监督审查;六是强调坚持“三个一批”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七是强调加强本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会上,市局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自查的要点和注意事项以及对应的自查表进行了强调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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