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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5年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宣贯培训的通知 | ||||||||||||||||||||||||||
川药监办〔2025〕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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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6 | ||||||||||||||||||||||||||
省药监局有关处室、省审评中心,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为深入贯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有关法规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印发春雨行动——推进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械审函〔2025〕234号)精神,支持推进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疗器械源头创新,根据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和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定于近期举办2025年四川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6月6日9:00—12:40 二、培训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天仁南街298号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4楼大鼎A厅 三、参加人员 (一)省药监局法规处、器械注册处、器械监管处、审批处、省审评中心相关人员; (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四川省已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或科研部门负责人、机构办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共3人。 四、培训内容 (一)《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三)《春雨行动——推进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方案》; (四)医疗器械领先用户价值挖掘及领先用户社区应用。 五、其他事项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前报送参会回执(见附件)。
联系方式:省药监局器械注册处李行行 15378664487 侯自斌 13548137841 成都大鼎世纪大酒店郭芬经理 13880573498
附件:参会回执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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