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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技能竞赛的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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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8 |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四川省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115号)、《关于联合组织开展四川省技能大赛—2024年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技能竞赛,竞赛由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办。为更好做好竞赛相关工作和决赛选手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赛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药师和中药师2个赛项。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初赛由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按赛事方案要求自行确定时间、形式,原则上通过现场操作技能竞赛的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参赛人员的初赛选拔,各市(州)可根据选拔的具体情况增加理论知识竞赛环节。各市(州)在初赛环节按中药师和药师2个赛项分别遴选进入决赛人员,决赛人员原则上不交叉。 决赛由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办,采用理论知识竞赛+现场操作技能竞赛的方式举行。 (三)决赛报名 各市(州)遴选推荐的决赛选手申报资料应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送执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组委会确认通过方能录入“四川省技能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决赛选手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 (四)决赛安排 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参赛选手资格 1.参赛人员应为省内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药品检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且年龄45岁以下从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经组委会核准后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参赛。 2.参赛人员按照单位驻地所属辖区参加初赛。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工种职业技能大赛。 二、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大赛组织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办公室成员由各主办单位相关处室组成。 大赛成立执行委员会,由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置综合协调、技术保障、赛事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组。大赛执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各赛项准备、实施、总结等各方面具体工作,各举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 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赛事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选手的选拔和参赛有关工作。 三、竞赛规模及标准 各赛项决赛选手为药师60人、中药师60人,决赛参赛选手必须从初赛选手中产生。决赛选手名额分配,由赛事组委会原则上根据各市(州)产业体量确定(决赛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2)。 竞赛以“药师”和“中药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为考核内容,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进行命题。考核内容兼顾典型性和通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考查“药师”和“中药师”综合技能水平,特别是现场实际工作中需要熟悉和掌握的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竞赛题库由专家组共同完成命题。 理论知识竞赛和现场操作技能竞赛题目均不能超出以下考核范围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为现场纸质或线上作答考试,满分100分。题型应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及判断题。 考试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2020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年版)》《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及使用指南(2019版)》;2.其它与药品检验检测密切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实验室质量控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等。 (二)现场操作技能竞赛 通过现场中药、化学药品技能操作,根据参赛队员的操作规范性和结果准确性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四、奖项设置 个人奖按每个赛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大赛组委会按名次颁发奖金、奖杯及荣誉证书。另可设置优胜奖,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决赛实际参赛选手数量的50%。第1名选手属于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相关表彰或表扬。 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根据竞赛成绩、组织工作及实际贡献情况,对办赛、参赛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予以表扬。 五、有关要求 (一)承办单位应认真做好赛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勤俭办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展示交流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 (二)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应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初赛选拔工作,并为参赛选手提供必要的学习、实训条件。同时,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大赛报名和联络工作。 六、联系人 竞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付老师 028-65189024 18228066038 张老师 028-65189012 13908085742 电子邮箱:dwbgs@scidc.org.cn
附件:1.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 2.四川技能大赛——四川省第一届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技能竞赛决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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