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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工作的公告
2020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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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2

我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下同)已进入集中换发周期,为确保重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新发证对象及进度安排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届满的药品生产企业(含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下同),请于9月至12月期间按照时间安排(见附件1、附件2)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6楼50-52号)提出重新发证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在2021年7月1日后届满的,请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提出重新发证申请。

二、审查意见办理及联系方式

药品生产企业申请重新发证前,需按重新发证时间安排,先行提出审查申请,由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完成药品生产和监管信息直报系统(http://125.35.6.95:27104/cfda)相关数据填报。药品生产企业有多个生产场地、涉及数个监管机构的,需取得全部的监管机构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办理联系方式: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夏静,联系电话028-86785390,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办公区216室。

第一检查分局:黎静、汪希星,联系电话028-8627987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玉沙路157号新华饭店综合楼504室。

第二检查分局:胡炳华, 联系电话028-86937627,地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0号405室。

第三检查分局:陆俊清,联系电话0832-2183556,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89号3楼305室。

第四检查分局:卫晓松,联系电话0817-2156336,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15号南充市场监督局办公区4楼405室。

第五检查分局:邹琦,联系电话0834-2181290,地址凉山州西昌市红枣林路51号凉山州市场监督局第二办公区3楼311室。

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处:王小莉、李珊珊,联系电话 028-8693701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重新发证时间安排表

    2.医疗机构配制单位重新发证时间安排表

公告 2020年 第14号(附件)

公告 2020年 第14号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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