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4-01-3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23年,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药品监管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省药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省药监局门户网站转载时政要闻2448条,发布工作通知、监管动态、科普园地、消费提示等信息386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24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信息7100余条,关注量和订阅数达17.6万。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密切关注网民声音,及时办理局长信箱、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等留言216条。围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等16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信息8期,产品召回信息6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企业申请2件;予以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省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内容审核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紧压实各方审查责任,对拟公开的内容严格进行规范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持续动态更新、规范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工作文件,进一步做好涉药品监管建议提案答复、规划、许可、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等法定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制发行政性规范文件7件,废止4件,现行有效2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聚焦“两会”及药品安全集中宣传等重要工作设置相关专题专栏,进一步丰富宣传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如开设“化妆品科普宣传周”专栏,发布省、市(州)活动动态10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门户网站的可访问性、链接可用性、页面显示完整性等进行例行巡检,排查、清理失效链接38个。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全年进行安全监测评估1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征求意见环节结果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有待下一步改进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在提升政务公开“广度、力度、深度”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交流互动方式,综合运用图解、视频、政策问答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广大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的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依法依规认真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对征求意见的严格履行解读、公布结果等程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严把公开信息内容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等,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