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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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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况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川办发〔2018〕41号)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优化公开渠道,强化政策解读,热切回应社会关切,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强化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信息,创新发布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及时、更科学的饮食用药指引。2018年,我局共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11期、药品质量公告7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期、化妆品抽检信息4期,覆盖了群众最为关心的日常饮食用药类别和重要节假日的食品药品消费项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群众第一时间知晓。

(二)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及时发布行政权力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和服务事项目录,扎实推进审批办事服务事项改革落地。共发布工作进展、改革成效信息17条,总办件量为6082件。

(三)推进专项整治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局专项整治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局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发布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确保群众广泛了解我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工作部署、进展情况、查处结果、处罚内容等环节。2018年,我局共发布监督检查类信息19条。

(四)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省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专栏,公布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按程序审核后适时予以公开。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为广泛的重大案件,及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警示威慑违法行为。2018年,我局共发布行政处罚信息2条,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6例。

(五)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做好预算及决算公开工作。认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文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信息。2018年,我局共发布财务信息15条。

(六)积极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注。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注重政策发布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周密详尽、通俗易懂,确保重大信息和政策的发布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人民群众既看得到、也看得懂。2018年,我局共发布解读信息25条,解读材料25篇,媒体评论文章5篇;共回应社会关注热点38次,发布重大舆情38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21件,全部以信函形式申请。

(二)回复情况。2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均书面答复申请人。在21件回复中,属已主动公开的1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的3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未引起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均由申请人主动撤回。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门户网站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栏目下,公开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回复内容,共计4件。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的门户网站已经建成,我局将采纳群众习惯的浏览方式,继续不断改进门户网站,以方便群众与监管对象的查阅和使用。同时,加强对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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