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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3年单位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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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8 | |||
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主要负责管辖区内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派出检查和监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要求对一般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查办大案要案,完成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0年1月,因机构改革,撤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其承担的药械化执法稽查相关职责由省药监局及5个片区检查分局承担。省稽查总队原有人员锁定编制到省药监局5个片区检查分局,完成省药监局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稽查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稽查总队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51.8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稽查总队2023年收入预算751.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8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稽查总队2023年支出预算75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51.8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稽查总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1.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91万元,占7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2万元,占8.85%;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占6.74%;住房保障支出98.68万元,占1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35.91万元,主要用于总队的基本支出,保障原总队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原总队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公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37万元,主要用于原总队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总队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时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07万元,主要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总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万元,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1.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稽查总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稽查总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17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稽查总队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稽查总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稽查总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751.8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62.11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9.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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