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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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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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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药监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联动。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药监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省药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药监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最严”根本导向,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奋力追求医药产业发展高线,构建全省药监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促互进新局面。

(一)突出一条主线,践行“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药监干部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聚焦两大任务,扎实履职尽责。坚定守牢药品安全底线,巩固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紧盯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高质量推进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执法办案各项工作,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抗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和疫情防控药械保质稳供,服务指导新产品研发,有效筑牢人民群众安全防护屏障。

(三)完善三项制度,助力产业发展。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中药守正创新。落实落细“重点项目跟踪制”,加快推动产品研发,遴选确定第三批重点项目。优化完善“重点园区派驻制”,提高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助力园区做大做强。继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环境。

(四)强化四个建设,夯实能力基础。以“协同集成、协同高效”的新监管体系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一院两中心”和两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四个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药监工作协同基础、人才基础、装备基础、智慧基础,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3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虚拟锁定编制31人)

4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5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6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7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

8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药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药监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9566.3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607.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药监局2023年收入预算59566.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101.18万元,占28.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08.63万元,占42.6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630.41万元,占17.85%,其他收入5773万,占9.6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53.17万元,占1.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药监局2023年支出预算5956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1.28万元,占38.93%;项目支出36375.1万元,占61.0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554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6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08.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33.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10.06万元,教育支出4742.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3.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药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08.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6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温江院区建设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17791.03,占70.02%;教育支出4599.76万元,占18.10%;科学技术支出93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09万元,占5.83%;卫生健康支出万元659.37,占2.60%;住房保障支出783.38万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692.2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转类经费,保障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23.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履职。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信息化运维等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477.56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抽验任务、药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管检查、中药(民族药)标准提升研究、药品检测方法研究、药品检测能力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任务等项目。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抽验任务的开展。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0.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3.77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315.83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综合信息平台、教学能力提升、系统能力建设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4249.76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的运转、教学、科研、校园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支出等项目。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培训顺利开展,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科技计划项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02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1.3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36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6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2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0.5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41.6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1.70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给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64.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2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23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8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7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4辆,其中:轿车17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4辆,越野车11辆,大型客、货车1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89万元,用于5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专项督查、飞行检查、工作会议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下属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1.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其他运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46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3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15.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药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6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5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8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53万元。拟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253万元,购置二维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圆二色光谱分析仪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药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2个,涉及预算59566.3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3个,涉及预算15939.64万元;运转类项目143个,涉及预算21020.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6个,涉及预算22606.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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