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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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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02

目录

第一部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药监局职能简介

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联动。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药监局2022年重点工作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持续推动产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持续强化党史学习,不断汲取智慧力量。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开展党性教育培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果,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等制度建设。开展第三轮、第四轮政治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把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作为首要监管任务,加强技术支撑,充实派驻检查力量,统筹全局、全系统监管资源,加强全流程质量监管,坚决守护疫苗安全。加强批签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新冠病毒疫苗供应稳定。加强新冠病毒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和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力度,有效确保质量安全。

3.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盯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幼儿化妆品等重点产品,落实风险分级管理措施,打好高风险品种、高风险企业安全保卫战、攻坚战。科学制定实施2022年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推进“运动式”监管向“常态化”监管转变。持续加强执法办案,进一步体现药品执法权威性、震慑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4.提升服务实效,积极助力医药产业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围绕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究,积极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域实施。持续推动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落地见效,开展第三批重点项目遴选。加快建立健全川产道地药材“三标准、五规范、二体系”,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

5.坚持强基固本,持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聚焦药品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大幅度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实现监管人才数量、质量“双提升”。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监管技术职称评审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加强国省两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3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虚拟锁定编制31人)

4

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

5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6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7

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

8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务处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药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药监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4958.9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3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数与2021年同口径比较减少7.7%。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药监局2022年收入预算44958.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214.88万元,占29.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45.54万元,占48.81%;事业收入769.39万元,占1.7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959.14万元,占19.93%,其他收入70万,占0.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药监局2022年支出预算4495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4.76万元,占38.96%;项目支出27444.19万元,占61.0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277.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38.1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45.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32.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44.74万元,教育支出3910.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药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45.5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404.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因素(基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38.95万元,占71.26%;教育支出3790.4万元,占17.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07万元,占5.15%;卫生健康支出509.37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878.75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7.35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5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运转类经费,保障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48.3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保障服务中心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服务中心正常履职。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信息化运维等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6.01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抽验任务、药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管检查、中药(民族药)标准提升研究、药品检测方法研究、药品检测能力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21.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任务等项目。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8.93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抽验任务的开展。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278.86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112.43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系统能力建设和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785.4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学校的运转、教学、科研、校园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支出等项目。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保障培训顺利开展,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显著提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79.5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直属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4.97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37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保障干部职工职业年金及时缴纳。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97.8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3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7.2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65.65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1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给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0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1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1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2.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8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9.26%。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事业单位,新增该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38.4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数量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1辆,其中:轿车2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7辆,越野车11辆,小型载客汽车8辆,大中型载客汽车4辆,载货汽车9辆,其他车型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89万元,用于6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专项督查、飞行检查、工作会议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药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省药监局下属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食品药品审查评价及安全监测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2.42万元,比2021年预算945.98减少53.56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省药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5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0.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7.4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省药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3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9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5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58万元。拟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430万元,购置吸入制剂专用设备组件及液相三重四级杆质谱设备2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省药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9个,涉及预算36626.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11007.45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8710.0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2个,涉及预算16909.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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