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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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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7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3〕48号),设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省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推动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省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在职148人(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10人、正处级51人、副处级36人、正科级37人、副科级6人、科员3人,工勤3人);另有聘用人员14人、劳务外包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30757.4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0989.52万元,专项收入:19767.9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3075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9.52万元,专项支出:19767.9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基本支出编制。人员经费按上年度10月工资发放表计算并计算“五金”。日常公用经费按编制数和财政下达定额编制。

2.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按照我局新制定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管理工作规程》进行:召开各处室财务联络员会议,讲解专项预算编制要求,各处室按照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重点工作,提出专项项目需求计划及绩效目标。财务部门统筹各处室的需求,根据财政下达的控制数,考虑实际工作计划分大类安排专项项目,对资金量大的项目召开预算评审会议。同时,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项目库填报资金测算过程和绩效目标,做到了专项项目细化地编制预算。

3.严格按照财政厅要求的时间进度编制部门预算。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在收到文件后1个月内分配完毕。省级专项预算在当年3月10日下达市州,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实时监督管理。我局在局域网设置专栏服务模块,将“三公经费”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与浪潮平台的财务核算软件连接,时实更新数据,为业务处室查询资金使用情况提供方便,也提示大家按预算加快执行进度。同时,规划财务处对各项目执行进度定期进行进度通报,适时报局党组会通报督促。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预算进行了中期调整,预算调整程序符合《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2.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责任处室每年要开展项目绩效总结,规划财务处牵头每年在全系统开展了重大专项资金的绩效自查和检查,2017年省局对13个市州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进行了抽查。及时组织责任处室填报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3.部门支出绩效。(1)厉行节约。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厉行节约的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进行总额控制,三公经费共安排预算23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8.75万元、车辆购置经费及运行费139.36万元、公务接待费54.44万元,另安排会议费234.0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执行188.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38.53万元、车辆购置经费及运行经费135.54万元,公务接待费14.41万元,另支出会议费80.5万元。共节约44.05万元。(2)节能降耗。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按照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张贴节能降耗宣传画报,通报节能降耗的要求及用量,全面宣传培养节能意识。

2017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用水210642立方米,水费支出48.64万元,用电量585.88万千瓦时,电费支出588.62万元;燃油费支出55.94万元,41辆公务用车,行驶59.18万公里,耗油9.5万升,汽车车辆加油有92号、95号汽油,按市场价综合计算5.89元/升,按川财预〔2012〕45号文件规定油耗参考标准,未超支。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建章立制。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我局在制定的一系列办法的基础上,注重内控体系建设,细化工作流程。2017年,新制修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程》、《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调剂暂行办法》等财务制度,对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关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申请、使用及报销程序、预算调整、绩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2.严格核算。会计核算按《行政单位财务》财务会计制度及预算编制的经济分类科目核算,购置办公设备和金额较大的委托服务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并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资产管理。针对机构多次改革,单位撤销、合并、划转等因素,造成的资产划转资料移交手续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历史遗留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实物盘点,财务帐、卡、实物核实,建立健全实物登记制度;要求干部职工退休、离职和调出时必须移交资产及档案资料,填报《资产移交表》,经资产、财务、人事管理部门审签后,办理相关手续;制定《省局机关办公用品管理细则》,明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领用、报废、维修审批程序,配置标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规范资产使用行为。

4.主动服务。我局在局域网设置专栏服务模块,对“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公告,为业务处室查询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供方便;为督促执行进度,规划财务处按月制作进度表,送达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求加快执行;开展了处室和系统的预算和绩效管理培训。

5.严格考核。将绩效管理纳入了省局工作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2017年度,规划财务处牵头针对有问题存在的处室单位,进行了扣分:前期论证不充分、专项预算与实际差异太大、或调整预算太多,工作推进不及时、未按预算进度实施,违反事前审批程序、先斩后奏,自行采购和资产管理不规范等。

(四)整体绩效

按照局年初目标任务和资金预算情况,我局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现场监管执法,组织飞行检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样检验,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开展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评审,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监管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举办覆盖全省各级的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监管人员个人素质,增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全川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问题

1.政府采购规定操作性不强。部分政府采购规定过于复杂,与预算衔接和实际操作的难度很大。

2.执法用车经费严重不足。公车用车与执法执勤车辆性质不同、管理不同,但是费用仍然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按“三公”经费管理,总额不能突破,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重不足。

3.基建和政府采购项目影响执行进度。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资金通常项目周期长、资金无法在1年内完成支付。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2017年有基建项目实施,同时每年还有大量的设备购置资金,其中不乏进口设备,资金无法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完成支付,影响我局整体支出进度。

(三)改进措施及工作建议

1.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规划财务处加强与项目实施处室和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工作计划性和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达到财政要求。

2.合理规范会议经费列支。按照财政的有关规定,局内部召开的工作会,会议经费应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但是我局公用经费定额低,总量不足,建议专项业务会议费在通用项目中列支。

3.独立核算执法用车费用。将执法执勤车辆费用单独核定和管理,不要与公车运行维护费在一个科目核算。

4.科学考核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进度考核应剔除基建和采购资金,仅将部门一般性支出纳入考核,增强可比性和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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