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财务>采购公告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的公告 | |||||||||||||||||||||||||||||||||||||||||||||||||
分享到: | |||||||||||||||||||||||||||||||||||||||||||||||||
发布日期:2021-09-08 | |||||||||||||||||||||||||||||||||||||||||||||||||
各潜在供应商: 为实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移动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满足OA办公需要,省药监局拟面向社会供应商询价,自行采购32套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触控笔和皮质PAD保护套)。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费用 预算控制金额10.8万元(含),已纳入2021年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预算项目,最终以采购成交价为准。 (三)设备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填写《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响应人持报名表报名并领取《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项目采购须知》(以下简称采购须知),报名表须在2021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2021年9月18日17:00前递交至省药监局。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四、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9月22日10:00在省药监局召开现场评审会。 五、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8-86533177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16号光大金融中心1818室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平板式微型计算机项目采购报名表
编号:(采购人填写)
备注: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后,须于 2021年9月15日12:00前送达省药监局,逾期不予接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