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工作文件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的通知
药监综科外〔2022〕1号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2-0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

2022年1月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