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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召开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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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3



12月23日,四川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鹏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主持会议,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来建通报疫苗预防接种管理有关情况。

会议解读了《疫苗管理法》,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的工作方案》(试行),听取了我省疫苗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万鹏龙指出,第一,要深刻认识疫苗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敬畏意识、主动意识。疫苗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攸关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既是民生民心工程,更是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要站在对党忠诚的高度来看待疫苗安全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将保障疫苗安全作为检验我们政治忠诚的重要标准;要站在对群众负责的高度看待疫苗安全工作,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坚决守护好千家万户的希望和未来;要站在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看待疫苗安全工作,从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等层面出发,强化“万无一失和一失万无”观念,下最大力气坚决打赢疫苗安全保卫战、持久战。第二,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疫苗监管涉及生产、检验、批准、储存、冷链运输、使用等各环节,任何一个细节出现真空和盲点,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一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提升疫苗产业集中度和生产质量、规范疫苗流通秩序、强化疫苗接种管理、提高疫苗监管能力、贯彻落实疫苗监管法律法规等7个方面,全面强化我省疫苗生产监管能力水平,优化流通配送,规范预防接种管理等工作。二要明确分工、压实疫苗管理职责。按照《疫苗管理法》、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省药监局负责疫苗生产环节监督管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及监督检查,指导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疫苗配送、储存全过程质量监管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疫苗区域仓储、区域配送监管由储存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运输、储存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由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承担辖区内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其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三要强化统筹,发挥厅际联席会议作用。疫苗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点多面宽,除药监、卫健部门主抓外,还需要经信、科技、财政、公安、宣传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长效的协作联动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和优化,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同时,要把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作为联席会议的首要任务,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打好监管“组合拳”。第三,抓紧抓实《疫苗管理法》宣传贯彻,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一是抓好学习贯彻,要把学习贯彻《疫苗管理法》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苗管理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重点掌握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疫苗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规定,以及严惩重处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做到眼明心亮、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二是强化培训宣传,要加大对《疫苗管理法》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要广泛在新闻媒介上开展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及联络员,省内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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