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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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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6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MA62WDXD60

法定代表人

李兴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2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设备未经备案后使用

违法事实

当事人新购灌装机未经备案后使用

处罚依据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6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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