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02MA62WDXD60
法定代表人
李兴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2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设备未经备案后使用
违法事实
当事人新购灌装机未经备案后使用
处罚依据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6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