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2MAC7U68KXX
法定代表人
吴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1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赤芍(批号:240701)、葛根(批号:241201、250101)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货值金额192893.75元,违法所得189545.51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赤芍(批号:240701)5.6公斤、葛根(批号:241201、250101)181.5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189545.51元;
3.罚款192893.7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9.2893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