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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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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2MAC7U68KXX

法定代表人

吴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1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赤芍(批号:240701)、葛根(批号:241201、250101)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货值金额192893.75元,违法所得189545.51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赤芍(批号:240701)5.6公斤、葛根(批号:241201、250101)181.5公斤;

2.没收违法所得189545.51元;

3.罚款192893.7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9.2893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9.28937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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