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1MA69HKUH39
法定代表人
成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1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杂质超过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蜜款冬花(批号:24040101,包装规格:0.5kg/袋、10g/袋),货值金额36699.72元,违法所得31709.09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的蜜款冬花(批号:24040101)8.57㎏,没收违法所得31709.09元;
2.处货值金额(不足十万按十万计)1.5倍的罚款1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3.718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