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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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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绵阳一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5676289318

法定代表人

刘召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2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违法事实

一、当事人提供虚假资料、销售药品时未审核购货单位资质、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二、当事人未对销售人员加强管理、未向购货单位出示销售人员身份证原件。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八)项、第十三条(六)项、《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20000.00元(贰拾贰万元整)

罚款金额(元)

2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3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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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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