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鹤鸣堂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3MA6291NR9D
法定代表人
王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4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39642.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39642.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2月1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