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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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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82MA61TF0Y69

法定代表人

冯晓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1031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01212日生产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993.5kg,销售了165kg,共召回95.5kg,违法所得2194.5元,货值金额为30798.5元。上述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经监督抽验,〔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情形,为假药。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处罚内容

1.没收假药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923.5kg

2.没收违法所得2194.5元;

3.处货值金额为30798.5元(不足10万按10万计)3倍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4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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