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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渝滇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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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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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至8月16日,川渝滇三地药监局就《川渝滇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6条。其中,12条聚焦第三条(建议扩大协同范围至全国)、第八条(允许代贮代运企业开展多仓协同)、第二十五条(建议取消硬性监管规定);另14条涉及申请流程、办理时限、信息系统功能及牵头企业职责。经研究,采纳6条,未采纳20条。未采纳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建议与办法核心监管框架存在冲突;二是部分意见可能弱化企业主体责任,易导致经营环节职责界定不清;三是川渝滇跨区域多仓协同尚处探索阶段,企业资源调配与监管协同效能尚需进一步验证,故未放松质量监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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