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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南方红豆杉等4个中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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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中药饮片标准制定和修订管理办法》(2024年第5号公告)的要求,我局组织对南方红豆杉等4个中药标准草案进行了审核。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167849424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附件:附件1:南方红豆杉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干鱼腥草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3:白花蛇舌草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川贝母粉质量标准拟修订部分(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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