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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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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8

为规范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渝药品监督管理一体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了《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1.联系邮箱:scmpayplt@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检查验收细则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检查验收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1.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4.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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