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征求意见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2-12-27

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放射性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药监局起草了《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1.联系邮箱:scmpayplt@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 四川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意见反馈表(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