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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川药监行注〔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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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8

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注销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化妆品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成都宇泽联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妆20160032;企业住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新华大道25座;生产地址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新华大道25座;法定代表人邹继刚;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83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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