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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川药监行注〔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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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8

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注销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化妆品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四川草木香生物产业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妆20160035;企业住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生产地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菊华;质量安全负责人刘太平;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块状粉类、散粉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83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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