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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斯马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示
川药监行注〔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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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4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六项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成都斯马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注册人住所:成都高新区合作路333号1栋1层1号、2栋1层1号;生产地址:成都高新区合作路333号2栋1层1号四楼B区;规格型号:SMT-100;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62400187;有效期:2021-08-0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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