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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巴四川致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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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14 | |||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六项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本机关拟注销四川致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便携式超声雾化器;注册人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319号“海科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5006室;生产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319号“海科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5006室;规格型号:EJMN-100、EJMN-101、EJMN-201;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82080156;有效期:2023-11-2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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