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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乐山市中药材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川药监行注[202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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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6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5日受理乐山市中药材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5年11月12日起对拟注销乐山市中药材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乐山市中药材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20160083;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东大街87号;法定代表人:张荣杰;企业负责人:文屹兵;质量负责人:陈丽;生产负责人:文劲松;质量受权人:陈丽;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大丛林巷319号: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煅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燀制、酒炙、醋炙、盐炙、姜炙、蜜炙、煨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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