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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九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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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7

依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我局已组织审定北刘寄奴配方颗粒等16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上述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北刘寄奴配方颗粒等16个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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