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药品
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第二批)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1-07-01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已完成第二批5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省标(公示稿)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并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

联系人:徐俊   电话:18408287885

联系地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四川省标公示稿(第二批)

第二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