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药品 |
|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的公示 | |||||||||||||||
| 分享到: | |||||||||||||||
| 发布日期:2018-08-31 | |||||||||||||||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局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申请。该企业头孢呋辛酯片于2018年6月25日获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7〕45号)要求。现对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上述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限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8-86786021。 申请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品种目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