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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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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7 |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局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申请。该企业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于2017年9月29日获批上市,并于2017年12月29日首批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项下。2018年2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阿托伐他汀钙片等12个品种规格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第四批)》(2018年第24号),其附件2《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明确,凡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仿制药可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汇宇制药的申请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7〕45号)要求。现对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上述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限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8-86786021。
申请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品种目录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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