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药品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18-01-05

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2017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公告(第一批)》(2017年第173号),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获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属于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补助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能力项目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7〕45号),现对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的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限内反馈我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药化注册处;联系电话:028-86786021。

申请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资金品种目录

序号

品种名称

剂型规格

申请人

药品批准文号

1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

片剂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63436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