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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明庆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川药监行注[202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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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07

本机关于2024年1月22日受理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明庆制药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1月24日起对拟注销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明庆制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明庆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20160222;注册地址: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桂花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罗淑明;企业负责人:罗斌;质量负责人:鲜林;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仁寿县视高经济开发区桂花大道6号: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烫制、制炭、蒸制、煮制、炖制、燀制、煅制、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制霜、水飞、煨制),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煮制、醋制、制霜、水飞),直接口服饮片]。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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