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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结果的通告(第一批) | |||||||||||
| 2024年 第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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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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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南(试行)》和《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第一批)》要求,经相关企业自主申报,各市(州)相关负责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现对第一批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的企业和品种予以通告。
附件: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结果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 结果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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