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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局全覆盖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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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市、县(区)、乡“三级联动”方式,集中运用3个月时间,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自查对象全覆盖。自查范围涵盖市辖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二是重点内容全覆盖。企业重点针对主体资质、进货查验、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产品追溯、事故处置、报告、召回,自查报告、特殊食品和特殊业态等十项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报告工作。三是自查过程全覆盖。明确规范了开展自查方式、自查记录、报告要求和问题整改等四个方面的要求。四是监督审查全覆盖。书面检查100%。同时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各县级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现场核实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市局组织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业态进行随机抽查。此举将督促企业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我市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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