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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许可。企业申请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应向省药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开展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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