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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械)主题宣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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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6

各潜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供应商:

为做好我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工作,满足公众对安全用械需求,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拟将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械)主题宣传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自行采购的方式,委托一家专业机构承担该项目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械)主题宣传项目。

(二)项目费用

预算控制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已纳入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械)主题宣传项目预算,最终以采购成交价为准。

(三)服务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四)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将通过自行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宣传推广工作。第三方机构(成交供应商)根据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宣贯活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发布科普视频和专家访谈、科普大讲堂活动、经验交流等相关主题活动,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时间及要求

1.自行采购文件于2023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7:30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领取。

2.领取采购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201室;联系电话:028-86785825。

3.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17: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201室现场递交。本次采购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3.参加采购供应商必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6日评审小组成员到达评审地点后现场开启。

六、现场评审时间、地点

2023年7月6日9:3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4会议室(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组织自行采购评审。

七、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785825;

联系邮箱:scqxjgc@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201室;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械)主题宣传项目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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