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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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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8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正行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903588392171R

法定代表人

胡红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4〕2017号

川药监罚决〔2024〕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和销售劣药苍术

违法事实

一、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当事人存在未按照规定配置验收员、养护员,库房管理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等行为。

二、销售劣药苍术。当事人购进销售的苍术,经监督抽样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1.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0.00元;没收召回的劣药苍术1kg;没收违法所得2073.00元。

2.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处罚没款合计122809.89元。

罚款金额(元)

111164.5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113930.35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3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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