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23597503873R
法定代表人
黎伯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5〕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炒白芍(批号20250101)、吴茱萸(批号20240701)经监督抽检,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吴茱萸139.591kg;
2.没收违法所得155049.44元;
3.处罚款323070.06元。
罚款金额(万元)
32.307006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5.504944万元
2.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0.64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