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双公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5-01-08

行政相对 人名称

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1MA61U1G07F

法定代表人

廖青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4〕1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批号:230201)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劣药土鳖虫(批号:230201),货值金额119478.5元,实际违法所得119478.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一项。

处罚内容

罚款119478.5元,没收违法所得119478.5元。罚没款合计23895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