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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出具资阳高新区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事项的公告
2025年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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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09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批集成授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省级授权、支持事项清单的通知》(川改委发〔2025〕6号),为落实省委深化集成授权改革部署,支持资阳高新区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自2025年12月9日起,省药监局下放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资阳高新区范围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资阳高新区范围内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企业,可向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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