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药品监管
四川省召开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21-12-27


12月23日,四川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我省疫苗安全监管以及新冠病毒疫苗全流程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受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市场监管局万鹏龙局长和省卫健委何延政主任委托,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和省卫生健康委刘捷同志重点就全面落实疫苗管理责任作讲话。

会议指出,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保障安全历来是疫苗工作的第一任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极端负责的态度认识和看待疫苗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以及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四川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疫苗厅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沟通平台作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面落实疫苗管理责任,全力维护我省疫苗质量安全和预防接种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持续完善我省疫苗管理体制。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根本导向,共同探索建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疫苗监管体系,切实筑牢守好每一道防线,不断提升我省疫苗管理水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要持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全流程监管。省药监局要持续强化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环节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新冠病毒疫苗分包装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控疫苗质量风险。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强化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定期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储存、运输行为的监管,共同保障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三要加强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完成全程和加强接种;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的相关收费标准。四要稳步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准备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药监及卫生健康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评估要求,逐一梳理各项评估指标文件,加快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省疫苗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我省疫苗监管体系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评估。

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联络员,省内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TOP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办公地址: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028-86785861 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19004851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25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