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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印发
《关于加强标准物质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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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08

为加强标准物质监管,增强标准物质产业竞争力,规范标准物质管理,保障全国量值准确可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标准物质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创新,统筹发展,自立自强,开放合作,需求牵引,供需联动”的基本原则,健全标准物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测量基础。 

《指导意见》设置了标准物质建设管理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标准物质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标准物质体系更加优化,标准物质审评和监管能力持续提高,标准物质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等效比例、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标准物质供给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到2035年,在关系国家安全和重点产业的领域,基本具备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研发生产供给能力,标准物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点突破,中国标准物质品种、品质和美誉度大幅提升。 

《指导意见》明确了标准物质建设管理的三项重要任务。一是提升标准物质供给能力水平。引导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推进研制生产机构专业化技术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国产标准物质品牌等多种手段,引导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协同发展,加强标准物质技术攻关,拓宽标准物质研制应用领域,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使用具有量值溯源保证的标准物质,着力提升标准物质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提升标准物质审批效能。支持满足能力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探索标准物质分级管理模式,组建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和审评专家库,研究完善技术审评工作程序与技术要求,建立健全标准物质制备方法、制备工艺、稳定性评估、均匀性检验、定值测量方法等技术要素的审评,不断提升标准物质审评的公正性、科学性。三是加强标准物质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压实标准物质研制生产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支撑、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标准物质监管机制,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强化监管,推动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机制,加强风险预警与监控,依法开展执法稽查,加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选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推动建立权责明确、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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